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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9

2015年,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加重责任目标分量的工作思想,围绕工作大局,狠抓公开工作落实,着力强化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工作运作机制,构建监督评议体系,促进公开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现就2015年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2014年,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在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同时,建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将党务公开内容纳入信息公开列,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具体承担落实,牵头推进全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科室予以配合,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机构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商务系统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局成立了“林芝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提高认识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后,我局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局各科室也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建章立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我立足于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从规范服务管理入手,制定工作岗位职责,服务要求、管理办法、运行程序、投诉反馈等工作制度,将办事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公开内容融入服务规范,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公平公正,提高了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5年度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内容包括党务政务公开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商务动态、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商务要闻、商务研究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林芝商务官方网站、商务之窗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统计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让更多的人员了解商务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全面推进林芝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林芝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开信息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商务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商务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