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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文化

发布日期:2014-03-24

林芝,藏语意为“娘氏家庭的宝座或太阳的宝座”。林芝古称工布,历史非常古老,可以追溯到西藏的史前时期。20世纪70年代,尼洋河边发现了一批新石器时代的人类遗骨和墓葬群,考古表明早在四五千年之前,林芝地区已有人类从事刀耕火种的农业,过着相对定居的生活。出土文物中的网坠、箭头,还说明这里的人们不仅在古代的尼洋河、雅鲁藏布江而且在已被这些河流袭夺的古湖泊水滨从事农业,也兼从事渔业。在藏东南地方,林芝人和林芝文化是具有相当代表性的。关于林芝的历史,最早的文字记录见于工布第穆摩崖石刻上。该石刻位于林芝县,已有1200多年的历史,字迹仍然清楚。

公元前,工布地区成为今西藏区域内相对独立的十二小邦之一。1951年5月23日,西藏宣告和平解放。1960年1月,成立塔工地区专员公署。2月,改为林芝地区专员公署。1964年6月,林芝地区专员公署撤销。1986林芝地区行政公署恢复成立,辖林芝、工布江达、朗县、米林、墨脱、波密、察隅7个县。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于2015年6月19日挂牌成立地级林芝市。